自律公约书
上海婚庆行业自律公约书
为了规范本市婚庆单位服务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诚信服务,促进婚庆健康发展,本单位自愿加入上海婚庆行业协会,承诺并遵守本行业的自律公约书。
一. 职业道德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合法的从事国内婚庆服务。
2. 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婚庆服务及相关服务,不得从事超出执照经营范围外的其他项目。
3. 真实、负责、不夸大、不虚假,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未经当事人的同意,不公开和泄露其有关资料。
4. 不搞行业欺诈活动。
5. 不利用婚庆业务为本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
6. 自觉服从和接受市、区、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7. 公平竞争,信守承诺,维护单位声誉,争创品牌效应。
二. 规范服务
1. 亮证经营,服务项目、价格、服务公约、投诉电话公开并上墙,工作人员持证上岗。
2. 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流程,接待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贴心”。
3. 环境整洁、布置大方、工作人员礼貌用语、仪表得体,资料分类整齐,管理有序。
4. 接受上海婚庆行业协会的行业指导价,合理收费,不收受小费。
三. 内部管理
1. 建立经理责任制,企业内部各类规章制度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流程衔接恰当,组织机构设置合理。
2. 接受主管部门和协会的指导,定期汇报本公司的工作情况。
3. 未经批准不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不擅自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挂靠。
4. 执行国家的有关财务、税收法律、法规,财务收支合理、合法,依法纳税。质量保证金:协会有权在争议的情况下按处罚条例直接代为赔偿,会员单位必须在14天内补齐质量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退会,协会将在各媒体及网站公布此消息。
5. 协会的会员单位须遵守上海婚庆行业协会的三星诚信指数档案:★★★
具体执行如下:
a) 失信一次,三星中的最后一颗星变成圆圈;
b) 失信二次,圆圈变成三角形;
c) 失信三次,去除三角,变成2星。以此类推,扣除全部星者将被解除会员资格,如半年内无失信记录和违反诚信档案的,可增加诚信度一档,一年内如无违反任何条例,并在硬件上及服务上均领先其他单位可增加一颗星。
四. 备注
1、对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2、此公约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上海婚庆行业协会(公章) 会员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