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引导上海婚庆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地发展,建立和完善行业的自律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建设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行业诚信体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竞争,特制订本行业自律公约。
1.遵纪守法 依法经营
以规自律,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定,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2.以人为本 诚信自律
明八荣、知八耻,倡导诚实守信,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
3.公平竞争 合作互利
坚持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自觉规范营销行为。坚决抵制恶意违约,拖欠债务,商业欺诈等不良行为。不搞低成本的恶意竞争,不贬低同行,不破坏市场秩序。
4.合同规范 公正透明
自觉使用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婚庆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利用合同漏洞,蒙骗消费者;不隐瞒产品的缺陷,欺骗消费者;不做虚假、误导性宣传,哄骗消费者,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行业督导 规范有序
自觉遵守《上海婚庆行业协会自律公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投诉监督电话。行业协会对行业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给与表彰,并在相关评比工作中作为先决条件;对违反违约单位视情节分别给与说服教育、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取消会员资格,以维护公约的严肃性。
本公约解释权属上海婚庆行业协会。经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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