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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现代服务业参加2008年上海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行业协会及单位:
  为了做好2008年上海中小企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08年上海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推荐活动的通知》(市沪小企业办[2008]6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08年度现代服务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根据市政府对加快发展中小企业品牌战略要求,特别是发展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在去年推荐成绩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现代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的推荐范围,加大推荐力度,推荐出一批有代表性的“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希望各行业协会做好今年的推荐工作。

二、 活动原则:

   推荐活动以企业自愿、市场评判、政府推进为原则。推荐活动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三、 申报程序和时间:

1. 企业申报时间:参加申报的企业必须在5月20日至6月8日期间将“企业报名表”二份及附件材料(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先报行业协会初审。
2. 申报材料初审:行业协会在收到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后,应严格按照2008年读申报要求进行初审,并在《推荐表》上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
3. 行业协会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与6月13日之前将符合初审的条件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上海现在服务业联合会,又联合会统一上报市中小企业品牌建设推进办公室。

四、 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品牌企业”、“品牌产品”(服务)的企业,其申报材料必须符合《上海中小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产品”推荐办法》的基本要求。
2. 申报企业必须是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由注册登记的产品(服务)商标的中小企业。
3. 申报企业的报名今年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企业须先登陆上海中小企业网站(www.1128.org)。网上填写《企业报名表》并上传,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后报行业协会初审。

附件:上海市推进中小企业品牌建设工作(资料汇编)
联系方式: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宣传企划部 蔡荣华
电话:64379533
手机:13901980930
地址:上海市宛平路100号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上海婚庆行业协会
200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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