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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包括在上海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2年工商年检合格的各类企业。

二、评选条件:
1.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发展潜力较大,在国际或国内同行业中处于或接近领先水平,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2. 企业诚信理念较强
企业以诚实守信为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营者、管理层和员工有较强的诚信理念和信用风险意识。企业持续、全面开展诚信理念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 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建立并执行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如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债权保障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企业员工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或规章。
4. 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责任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保护环境资源、热心公益事业,在社会和行业中有较高的影响力。
5. 企业诚信取得较高的认知度和良好的公共记录
企业诚信经营,坚持向顾客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有较高的顾客认知程度;坚持公平和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在行业内、业务伙伴及社会上获得较高的认知度;坚持与股东、投资人和债权人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充分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内部坚持推进反商业贿赂制度建设并取得成效。
企业在金融机构、工商税务、财政、质检、环保、公安、海关、消费者协会等各有关方面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可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估报告或企业信用码。

三、奖项设置:
1、 “年度诚信企业”大奖1名;
2、 “年度诚信企业”奖10名;
3、 “年度诚信企业”提名奖50名;
4、 “年度诚信企业”入围奖 1000名
5、 “诚信建设单位”(行业推荐奖)若干名;
6、最佳组织奖5名;
7、优秀组织奖20名。

四、评选程序
  评选本着科学、公正、务实、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评选表彰包括:行业推荐,投票评审,表彰监督三个阶段。
1.行业推荐
本着自愿原则,各区、县、局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可向“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办公室”推荐下属企业。推荐表可向“评选办公室”申领。并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评选办公室”。
2.投票评审
1)第一阶段:“评选办公室”将根据汇总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东方网和东方诚信在线上向社会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均获得“行业推荐奖”,授予“诚信建设单位”称号。
2)第二阶段:“评选办公室”将通过网络互动平台票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法选出1000家候选企业。其中500家由网络互动平台票选产生,500家由专家评审推荐产生。1000名候选单位将授予 “2007“年度诚信企业”入围单位称号。
3)第三阶段:将采用网络互动平台票选和专家评审各占50%权重的方式产生60名“提名候选单位”。候选单位将授予 “2007“年度诚信企业”提名奖。
4)第四阶段:将由专家评审团评选产生“2007‘年度诚信企业’大奖”企业1名、“2007‘年度诚信企业’奖”10名、最佳组织(行业协会)奖5名、优秀组织(行业协会)奖20名。
3. 表彰监督
1)2008年1月召开表彰大会,表彰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颁发证书。
2)通过上海及全国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推广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及其经验,树立典型,示范引导。
3)编辑出版《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专集》,全面展示、总结和推广获奖企业的经验。
4)向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信息委、市新闻办、市网宣办等政府部门推荐,使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获得各种便利和市场机会,取得更大的社会认可。
5)获得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产生的各类称号的企业应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对入选后发生重大失信行为的企业,“评选办公室”可以暂停或者撤销其在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中获得的称号。

五、评选管理
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管理、监督机构由有关政府部门、大专院所、学术研究机构、新闻媒体等相关专家组成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办公室”设在东方诚信在线。

六、申报要求
1、各区县局及市级控股(集团)公司可按企业总数的2%推荐,行业协会、商会可按照会员数的5%推荐,一般情况不得超额。规模较大的推荐单位可同时推荐评委一名。
2、各推荐机构于2007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及评委推荐名单报送“评选办公室”。
3、推荐材料使用统一的申请表,有关申报报告、补充材料复印件、图片材料均使用标准A4 纸。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内容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等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市级以上机构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申报企业要如实、认真地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申报表要求填写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七、组织机构:
1、指导单位: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互联网舆论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主办单位:
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
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东方新闻网站
3、承办单位:
东方诚信在线
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
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上海文明网

八、组委会名单:
主 任:宋仪侨(市政协副主席、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会长)
副主任:

陈振民(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贾树枚(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李智平(东方新闻网站副主任、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黄耀文(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委 员:

石俊升(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
罗海蛟(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秘书长)
卑 赢(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马海涌(上海市信息服务业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徐 镇(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
陈 轩(东方网商务频道总监? 东方诚信在线总经理)
潘晓楠(上海文明网首席执行官)
秘书长:罗海蛟(兼)
副秘书长:马海涌、陈 轩

九、评选办公室联系办法:
地 址:长乐路1219号16楼(邮编:200031)
联系人:奚张华 凌霖
电  话:62304812 13764688778
相关信息:http://www.cxhd.org.cn/index.htm

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推荐表下载

上海市“知荣辱、讲文明、迎世博、建诚信”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07年上海市“年度诚信企业”评选办公室
200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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